首届“江苏美术奖”美术作品展览征稿启事
为构筑优秀作品展示平台,打造美术人才高峰,推动江苏美术事业不断向前发展。自2015年起,设立与“中国美术奖”相衔接的江苏省美术最高奖项“江苏美术奖”。
(一)组织机构
主办:江苏省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承办:江苏省美术家协会
(二)组委会
主 任:章剑华
副主任:周京新
委 员:高云 胡宁娜 徐惠泉 刘伟冬 刘赦 李永清 金田 陆庆龙 陈新建 薛亮
办公室主任:佘玉奇
办公室副主任:高建胜
1、凡江苏籍画家近年创作作品均可送评;每位作者展出或获奖作品仅限一件;各画种初评评委作品可直接参加终评,不占当地指标,各画种终评评委可自选一件作品直接参加展览但不予评奖。
2、作品题材自选,内容与形式体现真善美。中国画120件,油画100件,版画80件,水彩(粉)100件,其它画种(壁画、漆画、连环画、插画、漫画、年画、雕塑)100件,共500件。作品尺寸一般不超过200×200cm。
3、各市美协牵头组成首届江苏美术奖初评委员会,对各市送评作品举行初评,根据分配指标按时将初评入围作品送省美协参加终评。
4、作者也可以不通过各地文联和美协,自己报送作品照片参加省美协组织的初评,入围作品参加终评。
5、收件地址:南京市梦都大街50号江苏省现代美术馆
邮编:210019
电话: 025-83572045(办) 18112993115
收件人:陈芳
6、请在投送的作品背后用铅笔正楷注明: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常用通讯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固定电话、手机)。并另填写《首届“江苏美术奖”作品展览投稿登记表》(后附表格,可复印使用),连同身份证复印件、获奖证书复印件,随作品一并送达。
7、为方便拍照出版,油画作品作者自行装框,国画、版画、水彩(粉)画及其他画种作品须为托裱镜片画芯,由画展组委会统一装框。
8、未入选作品退予各市美术家协会。
(四)评选办法
分国画、油画、版画、水彩(粉)、其他画种(壁画、漆画、连环画、插画、漫画、年画、雕塑),评出入选作品500件左右。其中江苏美术奖30名:中国画10名,油画、版画、水粉(彩)、其他画种各5名;提名奖80名:国画20名,油画、版画、水粉(彩)、其他画种各15名。
(五)评选步骤
1、初评阶段:由各市美协、各美术单位组织评委对投稿作品进行初评,省美协组织评委对不经过各地美协和美术单位个人投寄的作品照片进行初评。
2、终评阶段:由省美协组织首届江苏美术奖各画种评审委员会选出入展及获奖作品。
(六)评委会组成
为了保证评审公开、公平、公正,建立评委库,各画种从评委库中抽出7或9人组成评审委员会。
(七)时间安排
1、2015年10月份发布征稿启事,启事发出后,各地市美协召开工作会议,对江苏美术奖创作进行发动,并在相关媒体进行宣传。
2、11月下旬完成初评工作。12月上旬初评入围作品及推荐作品送达省美协。
3、12月上旬,省美协组织评委对初评入围及推荐作品进行终评。
4、12月中下旬,完成《首届“江苏美术奖”作品集》编辑出版。
5、12月20日,举行首届“江苏美术奖”颁奖暨油画、水粉(彩)及其他画种作品展开幕式。
6、12月31日举行首届“江苏美术奖”国画、版画作品展开幕式。
(八) 入选待遇
1、向江苏美术奖、提名奖作者颁发获奖证书和奖金,向入选作者颁发入选证书,作品收藏另行协商。
2、入展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1次条件,获得提名奖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2次条件,获得江苏美术奖作者具备加入江苏省美术家协会3次条件;
3、获奖、入选作者均可获赠作品集一本;
4、邀请部分获奖者参加颁奖仪式。
(九)本征稿启事解释权归江苏省美术家协会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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