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廷华:书法传统与市场的隔膜

时间:2014年06月04日信息来源:中国文化报 【字体:

    中国书法发展到以纸张书写为主,以文人书写为主的晋代,文人之间的书信交往还形成书法作品流转的常态。从《淳化阁帖》收录的作品观察,钟繇等朝廷重臣的书法作品若《宣示表》,还是作为国家重要公文出现,此类作品的流转过程是谨重而严密的。而王羲之、王献之、谢安等既有朝廷官员身份,又具文士特色的书法家,他们的作品就多为家常闲话,这类作品成为以后文人书法的主要形态,其流转亦普遍而广泛。相沿成习,以后的“宋四家”苏轼、黄庭坚、米芾、蔡襄的书法作品亦多为此类。这些优秀书法家的作品在他们身后尤受宝重,历代皇室以国宝之重不惜厚金收藏并保护,偶尔流入民间,获之者亦珍若拱璧。到当代,若张伯驹先生捐献给国家的一些书法珍品可谓延续了数千年来中国书法经典的流转脉络。但一个显然的事实是,在悠长的中国书法发展与传续历史上,并没有形成书法市场。

  这样的结论可能有些武断,既然书法作品的价值并不下于绘画作品,在历史上若唐代李世民大肆收购“二王”遗存,北宋末年宣和画院中设有书学博士之位,清代“扬州八怪”既卖画亦鬻书,清末民初在上海已经有康有为、李瑞清等书法家公开发表润例并以书为活,怎么可以说没有形成书法市场?难道绘画单独形成了市场,而书法不在其列?是的,中国绘画因为其技法更具专业性,参与人员的职业性,社会需要的定向性,早就形成了市场。比如,遍布全国寺庙的佛像绘制,普通人民年节之期张贴门神的需要等等,早就形成了绘画职业,也形成了规模不等的市场。尽管这样具有大量人员参与的职业画家比起以名流雅士为标志的“文人画家”,社会地位远逊之。书法园囿里的职业抄经书手,与寺庙画工、作坊刻工地位相类,但其作品的社会需要尚不能与绘画相比,故而有苏州桃花坞、天津杨柳青等地的木板年画,形成市场及产业,而书法作品却无此流转形态。书法家越著名,社会地位越高,则越不卖字,也几乎成为中国书法文化的传统。最切近的例子,是二十世纪最著名的书法家于右任,他曾经以自己收藏的“鸳鸯七志斋”碑刻拓片出售,作为兴办学校之资,但终其一生,几乎不曾鬻书。这并非因为他富有,不需要金钱,实际上于右任晚年虽然身居高位,但经济并不宽裕,甚至为医疗费而发愁(李秀潭、朱凯著《于右任传》,陕西人民出版社1988年第一版第289页)。可以想到,于右任为人作书无数,若稍取其酬,亦不至于救病无赀。这不仅是于右任个人的高风亮节,也证明中国传统书法家的普遍精神,这传统中既有文人清高的一面,亦有文人书法形成过程中的精神积淀。《太平广记》有录:“谢安承孝武帝意,欲使王献之为新宫书榜;知士夫贱为此,以前朝韦诞(仲将)故事说之。献之反谓:‘仲将乃魏大臣,焉为此?’以绝谢安之口,终未书。帝亦未勉强,使刘环以八分书之,后又以文体大篆改八分”(《太平广记》,中华书局版第1581页)。这段记载可以说明,在王献之的时代,士大夫所重视的是他们的手札手卷,哪怕是为皇宫题写匾额,也藐漠不为。如果放到现代,这是让人难以理解的怪事。但这就是文人书法的一个传统。以后的苏轼,为北宋第一大书法家,他为人大量书写作品的记录,最显著的有几次,在流放黄州时为州守徐君猷的儿子写过几百幅,在流放惠州时为州守方南圭及其夫人书字达四百幅,从海南流放被赦还北归路经虔州,在一寺庙中为求书之百姓书写一日从早到晚(孔凡礼著《苏轼年谱》,中华书局1998年第一版下册第1385页)。尽管现代书法家若谢无量、郭沫若、沈尹默都曾有短暂鬻书经历,但那只是他们在生活特别困顿时期的偶然行为。

  文人书家不鬻书,特别是具有国家公职身份的书法家不鬻书,显然成为中国书法历史上的传统。黄裳的《珠还记幸》,记录了他向叶圣陶、茅盾、王统照、贺昌群、钱锺书、沈从文等多位著名作家学者求书的故事。作者自谓在当时习惯下,书法作品是可以靠友谊求取的,与画家的作品不同。可见一直到晚近,书法作品尚未形成市场,更遑论产业。而如今,我们要面对的则是在经历几十年空前发展变化之后已然形成的书法市场与书法产业。
(责任编辑:罗 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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